南国都市报10月21日讯(记者 蒙健)记者此前报道了海口市秀英区五源河农贸市场一海鲜摊位将塑料袋重量,当商品重量称重的一事,10月21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获悉,海口秀英张顺翔海鲜摊因涉嫌将包装物重量作为商品重量、缺斤短两,被予以警告,罚款1350元。
据介绍,8月3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收到网友在网络平台上反映称,五源河农贸市场一渔家海鲜摊位出售海鲜时所使用的塑料袋称重60克,以价格6.96元出售给消费者。消费者找商家退款时,商家通过微信支付将货款82元全额原路返回给消费者,并当场对消费者表示歉意。
商家在面对记者采访时解释道,在给顾客销售海鲜时,他们都会将海鲜带的水沥干,但活鲜像鱼、虾、螃蟹会将体内的水吐出排出,因此装在袋子里的海鲜难免会存在一些水分,他们并没有故意在袋子加水以增加重量的行为。
根据网友反映的问题照片,执法人员对五源河农贸市场海口秀英张顺翔海鲜摊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商家涉嫌将包装物重量作为商品重量缺斤短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对该摊位予以警告,并罚款1350元。


